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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  工

為吸引投資及增加就業機會,同意製造業重大投資案得申請聘僱外勞,並依據其所投資從事生產之項目別,由經濟部工業局認定區分為「非傳統產業」��「傳統產業」兩種:

「非傳統產業」之投資總額應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其中機器設備加上廠房之投資金額須達三億元以上者

「傳統產業」之投資總額應達新台幣二億元以上,其中機器設備加上廠房之投資金額須達一億元以上者

製造業二億元以上重大投資業者初次申請得以聘僱外籍勞工人數,調整為以經濟部於審核投案時預估初審現階段合理生產線員工數百分之二十四為核配上限。


 

詳細申請辦法請洽本公司業務部�